油液分析系統操作的注意事項
(1)儀器應放置在干凈的環境中,以防在分析過程中,空氣中的灰塵進入樣液。合格的環境要求:
≥0.3μm 顆粒 ≤100000個/m3
≥0.5μm顆粒 ≤35000個/m3
≥5μm顆粒 ≤200個/m3
≥10μm顆粒 ≤1個/m3
(2)由于液體自動顆粒計數器是一個靈敏度較高的精密儀器,所以應避免使它受到射頻干擾或 電磁干擾。此外,應使用穩壓器以供給其穩的電壓。
(3)在操作計數器過程中能用到一些有害、有毒或易燃的化學藥品,所以必須有目的、 有準備地測顆粒,并保證化學藥品與所用儀器的兼容性。
(4)在測樣液前,應先將儀器接通電源一段時間以使其穩后再進行工作。測樣時,樣液的濃度不要超過廠家規傳感器濃度極限的50%,低閾值為儀器噪聲水平的1.5倍。
(5)當樣液中含有鐵磁性顆粒時,不宜使用磁力攪拌棒。
(6)顆粒計數器應每6個月標一次。對剛購買或剛維修后的計數器和傳感器都應該進行標 。標方法根據現有的ISO4402利用ACFTD粉塵或根據修改后的ISO11171利用ISOMTD粉塵 進行標。